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做好寒假校园防火、防盗、防寒及假期施工等安全防范工作。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未及寒假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寒假前全校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
2024年1月8日-14日
二、检查形式
安全大检查实行学校专项检查、各二级部门自检自查两种方式。
三、检查分组
(一)后勤保障检查组
校领导∶张云霞
牵头部门∶后勤与基建服务中心
参与部门︰资产经营公司
检查项目:食堂、商铺及宿舍及其它楼宇用水用电、基建项目施工、建筑物破损,交通车辆安全、医疗卫生、养护防寒等情况。
(二)教学保障检查组
校领导∶齐武福
牵头部门∶教务处
参与部门︰各二级学院
检查项目:教室、机房、实验室及其它教学设施、场馆设备情况。
(三)安全保卫检查组
校领导:寸建平
牵头部门∶保卫处
参与部门∶学生处
检查项目:宿舍安全、消防设施、监控设施设备、防盗设施、围墙围栏、安保队伍培训准备情况。
(四)各部门、二级学院
组织形式:由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带队,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检查项目:一是部门所属人员、师生矛盾纠纷、办公室用水用电、防火防盗排查,安全网格化管理所属区域人、地、物、事全覆盖。二是部门假期在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包括:安全教育及施工防范、责任书签订、人员及车辆报备、施工现场监管及动火申请、民工矛盾化解及工资支付。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重视,严格落实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各领域安全检查,将责任逐级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人员、责任、措施、监管、预案“五落实”。
(二)全面覆盖,及时整改
按照“全覆盖、无盲区、重实效”的要求,做到安全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严格检查。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台账,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要求,责任到人,切实整改到位。
(三)责任追究
对检查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不办或因贻误时机造成安全事故的,上报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四)及时报送检查材料
各学院、部门认真检查并填写《我院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登记表》等相关材料于1月15日前交安委会办公室(明尚楼C211)备查。
我院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