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工会基本情况
我院工会作为学校教代会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校工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全面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精神实质,自觉把依法依规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与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相结合,努力把引领、维护、服务教职工与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相结合,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引领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积极促进教职工队伍全面素质提升,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以主人翁精神,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多年来,随着教代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在学校的工作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调动了广大教职工投身教学建设的工作热情,促进了学校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促进了学校各项改革、发展事业的顺利进行。
我院工会现有会员537名,分工会10个。我院第四届工会委员会现有委员7人,设主席1人(兼),常务副主席1人,副主席1人(兼)。下设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委员3人;女职工委员会,设委员3人,民主管理委员会,设委员3人。
在新的形势下,学校工会将进一步增强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历史使命感、时代紧迫感和主人翁责任感,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开拓进取,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为学校的“双高”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顺利实施贡献力量。
二、校工会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决策和工作要求,围绕学校的总体发展目标及中心工作开展工作。
2.筹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行使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和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能。
3.健全和完善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4.弘扬劳模精神,做好各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宣传和服务工作。
5.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指导教职工社团协会开展活动。
6.关心教职工切身利益,做好困难教职工帮扶工作,重视和维护女教职工利益。
7.加强各级工会组织的建设,健全工会工作机构,规范工会工作规程。
8.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工会关于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收好、用好、管好工会经费、工会财产。
9.完成上级工会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