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光荣,勤劳者可敬,守纪者安全,清廉者幸福!“五一”期间可以放松的是身心,不能放松的是纪律。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我院纪委提醒党员干部职工要严守纪律底线,树立廉“节”新风,过一个风清气正、舒心快乐的五一劳动节!
1.严禁酒驾醉驾行为;
2.严禁违规购买赠送烟酒及土特产等节礼;
3.严禁收送礼金、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各类电子礼品;
4.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或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
5.严禁利用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6.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8.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向管理、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
9.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
10.严禁值班期间私自串岗、脱岗、空岗、带酒意上岗,或在岗不履职、不尽责。
作风建设不放松,查纠“四风”树新风。
老乡校友战友会,参与组织要合规。
公车使用有要求,公私分明不犯愁。
饭局酒局应警惕,“净化三圈”莫随意。
婚丧嫁娶要注意,合情合规又合纪。
礼尚往来应有数,违规收送必查处。
勤俭节约是美德,奢侈浪费要不得。
酒驾醉驾和赌博,害人害己危害大。
履职尽责不脱岗,监管安全肩上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