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
关于开展校领导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全校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畅通学校领导与广大师生员工的联系和沟通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利益诉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营造民主、团结、和谐的校园氛围,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学校决定本学期第十五周开始常态化开展校领导接待日活动。请各部门、各学院及时将校领导接待日活动相关事宜告知广大师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待日安排:
校领导接待日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三下午14:00-17:00,如遇节假日,则进行相应调整。学校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将提前一周在校园网主页公布校领导接待日安排。
二、接待对象:全校师生员工
三、受理事项范围:
(一)教学科研管理、学生管理及后勤服务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二)反映有关学校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事宜的问题;
(三)各部门、各学院拖延不决或无力解决的问题;
(四)师生员工维权诉求和个人信访;
(五)亟需校领导处理的有关问题;
(六)其他问题的建议和意见。
四、接待办法:
为保证接待效果、避免因同时来访造成等候,来访者需提前预约,填写《我院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申请表》,并于接待日前一周周五下班前连同相关书面材料,交至办公室(党委巡察办)(明尚楼C419)。无登记预约的临时来访,应安排在已登记预约人员接待完成后进行。反映同一问题的群体应推选代表参加接待,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
五、工作纪律:
(一)来访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尊重领导,不得无理取闹、高声喧哗,妨碍学校正常办公秩序;如发生来访者无理取闹等情况,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及时终止接待;
(二)来访人员向接访领导提供的反映问题的材料要真实可靠,不得随意捏造事实或道听途说,提供虚假材料;
(三)协助校领导接待的部门领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四)相关部门和学院应积极配合,会同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向来访人员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和结果。
附件:我院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
我院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