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
关于审计厅审计调查整改情况的公告
云南省审计厅于2022年5月至7月现场对学校进行《财务管理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并于2022年9月7日送达我院《云南省审计厅审计决定书》(云审决〔2022〕104号)《云南省审计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云审调报〔2022〕46号),根据收到的《决定》《报告》要求,学校对指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提升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我校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在收到上述两个文件后,学校立即召集主管领导、业务部门传达内容,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的专题会议;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印发整改方案,并要求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建立长效机制,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
(二)精准施策,提升整改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注重从政策制定、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责任落实等环节,区分问题形成的原因,分类施策、精准推进整改工作。坚决按整改要求整改,做到能立行立改的及时整改;对短期内难以全部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整改,限期整改;对共性问题,从制度层面研究解决。
(三)立足长远,完善体制机制。坚持“治已病、防未病”,将具体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相结合,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审计发现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又注重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加强分析研究,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努力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二、整改情况
《云南省审计厅审计决定书》(云审决〔2022〕104号)《云南省审计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云审调报〔2022〕46号)共有5类11个整改内容;其中未及时足额收取高职扩招学生学费、违规收取水电费、未按规定设立学生食堂平抑基金、家庭困难学生应补尽补等6个已完成整改,另外5个已完善制度,明确整改时限,持续推进与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1.针对未及时足额收取全日制学生学费、住宿费已按整改要求整改并制定了《我院学生学费、住宿费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持续整改。
2.针对未及时足额收取高职扩招学生学费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
3.针对非税收入职业技能鉴定费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4.针对往来款长期未清理已按要求进行清理并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我院往来款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往来款项管理等政策文件的宣传培训,明确责任,规范管理进行持续整改。
5.针对学生食堂违规收取、转嫁应由学校承担费用已按要求进行整改转为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完成整改,同时学校修订了《我院水电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我院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6.针对学校无自主经营学生食堂问题,学校已完成调研,制定方案,将在部分合同到期后整改,实施自主经营食堂,实现部分学生食堂自办自营,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办食堂比例。
7.针对未按规定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问题已按整改要求建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整改完毕。
8.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享受到贫困生资助,未实现应助尽助情况已整改完毕。
9.针对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增固定资产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10.针对项目招标应废标未废标问题学校开展了业务学习培训,并修订完善了《我院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11.对干部在职创办企业管理不到位,部分教职工违规兼职及经商办企业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制定了《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兼职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办企业管理办法》。
三、下一步工作
(一)学校将进一步持续推进长期整改事项。
(二)加强对本次整改形成制度的宣传执行,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学校治理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审计监督。
我院
2022年12月22日